-
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0814 :向@解焱 提问:请问您目前监管措施的难点主要有几个,是不是需要吸纳哪些资源来完成比较有效。 http://t.cn/zOfk2gg
易稿多次的《自然遗产保护法》有望于近期投票通过的消息传出后,再次遭到法律、生物保护界学者们的炮轰。《自然遗产保护法》征求稿草案有哪些弊端?为何遭到学者们的强烈反对?3月13日15:00-16:00,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解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天宝将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期待你的参与!专题解读:http://news.sina.com.cn/z/NaturalHeritage/index.shtml

访谈时间:3月13日 15:00-16:00
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0814 :向@解焱 提问:请问您目前监管措施的难点主要有几个,是不是需要吸纳哪些资源来完成比较有效。 http://t.cn/zOfk2gg
解焱
:
目前监管难的最重要障碍是缺乏标准,在哪里能够做什么缺乏清楚的指南。另外就是没有独立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的责任和权力没有界定清楚。
赵恒锐911
:向@珞珈秦天宝 提问:请问,这条法律通过的话地方政府会实施么?据说士兵证可以再全国旅游文物保护区免费参观,为什么在长城上要收半价?据我所知长城大作用就是防御北方民族大入侵,算是教育爱国大地方。 http://t.cn/zOfk2gg
珞珈秦天宝
:
从一般法理来讲,国家制定的立法,地方政府必须实施。当然,我们也要考虑到立法本身的可执行性问题。如果立法不科学,制度设计不良,地方政府怠于执行该项立法的,也是有可能的。至于文物保护区是否应当向士兵收费的问题,我没有研究,以后有机会再答复你。
爱丝 :向@解焱 提问:现在中国的环保部门有没有制定对于外来入侵物种的相关政策和指标? http://t.cn/zOfk2gg
解焱
:
有一些,应该正在制定过程中。可能还没有发布。
信用卡董峥 :向@解焱 提问:看到美国黄石公园那份纯自然的生态体系,真的很羡慕。为了那里的动物,更是为了人类自己。向你表示崇高的敬意。 http://t.cn/zOfk2gg
解焱
:
黄石公园是一个国家公园,不仅自然得到保护,而且也为当地创造大量收入。它不是严格意义的保护,类似于我建议的自然公园类,却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保护价值。这就是多种类型和方法的典型案例
霞空万里云 :向@珞珈秦天宝 提问:我就是这个意思,建立一个单独的统一的部门,不然有的时候涉及的部门重复不仅仅是费时费力,最后可能什么事情也没有解决。 http://t.cn/zOfk2gg
珞珈秦天宝
:
单独的统一的部门当然是最理想的,但多部门之间如果能够协调一致,也是现实的选择。
解焱
:
建立一个独立的保护地管理部门我觉得存在问题,就是社会各界的力量很难得到发挥,保护工作都成了政府工作,政府在资金和人力上会有极大负担。有点像国营企业。我觉得还是应该独立监督机构,管理机构可以是社会各界。只要监督得当,不怕谁来建立和管理保护地
nini76000 :向@解焱 提问:我也就是这个意思,担心你推我,我推你的现象发生.其实环保部门这几年在自然保护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管理很到位,只是权力方面的限. http://t.cn/zOfk2gg
解焱
:
将来环保部不应该管理具体的保护区了,他们应当集中精力监督所有的保护地是否做得足够好,不过不好要实施批评、通报、撤职、甚至更换管理机构等等权利。同时环保部应当更多从保护地发展规划方面做更多的工作,区别我国最重要的区域有足够的各类保护地保护
chr7stophe_YILU :对 @解焱 @珞珈秦天宝 提问:请问为什么这次立法会与学者大众的想法这么不一致?是因为没有充分调研还是相关利益者的阻挠?我国的立法工作如何可以做到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 http://t.cn/zOfZU2c
珞珈秦天宝
:
我想这个问题的出现,多方面的因素应该都是有的。这其实涉及到如何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的问题。我们国家委托部委进行部门立法的弊端是容易让部门利益渗透到立法之中,这次草案是由全国人大环资委主持的,但似乎也没有很好地摆脱部门利益的羁绊。
信用卡董峥 :向@解焱 提问: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政出多门却谁也不管,最后导致自然遗产的保护不力? http://t.cn/zOfk2gg
解焱
:
现在最大的问题,各个保护地管理机构做得如何没有人监督,做得好做得不好没有太大区别,所以大量保护区根本没有采取足够的管理措施,让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继续丧失,却没有一个机构可以通报他们,撤职甚至更换管理机构。制定一部法律,一定要实现这个目标
nini76000 :向@珞珈秦天宝 提问:我不是说环保部门不合适,而是环保部门管,自然保护部门也管,担心一个靠一靠,责任压不实.当然环保部门要是全盘管理,没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个人认为 http://t.cn/zOfk2gg
珞珈秦天宝
:
我明白。还是强调一下,其实哪个部门监管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部门能够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如果环保部门可以,那也没有必要换部门。是吧?
天1866
:向@解焱 提问:过去的不会再来,我们不能让时光倒流,只能让美好的一切永远的留在我们的心中!请不要破坏它earth
http://t.cn/zOfk2gg
解焱
:
要想留住一定要努力,我从事自然保护16年,我觉得推动制定一部对自然保护正在有效的法律是我能够对自然保护做的最重要的工作了。所以,我决定辞掉WCS的工作,投入全部的精力和时间,推动保护地法。你们可以看到我的决心,希望能够成功。3年内看到一部保护地法
霞空万里云 :向@珞珈秦天宝 提问:中国是否会建立专门类似于美国内政部(DOI)及其下属的土地管理局(BLM)、国家公园管理局、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这样的机构管理呢? http://t.cn/zOfk2gg
珞珈秦天宝
:
针对每一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等),我们国家都有相应的主管部门。问题在于,这些区域之间,在理念上,各不相同,在地理上,可能存在着重叠或者交叉;在措施上,可能不同或者冲突。因此必须以系统的观点予以整合!
nini76000 :向@解焱 提问:非常同意把自然保护区交给其它部门管理,环保部门只是监督管理!这样一来职责分清,防止多头管理,管而不力的现象! http://t.cn/zOfk2gg
珞珈秦天宝
:
其实,哪一个具体的部门来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并不重要;而是要能够行使统一的监管权。如果环保部门不合适,其他部门更合适,我个人觉得也无妨。
解焱
:
只要监督能够到位,管理权可以提供给社会各界,比如企业可以建立和管理保护区作为其慈善工作的一部分,但是管理必须实现国家需要的保护目标。这就需要有一个独立客观的监督机构,给这些管理机构压力,确保他们做好保护工作,做不好就要换管理机构。
解焱
:
保护地管理中多部门参与管理不是问题,反而是个好事,但是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确保管理按照保护的目标实施。关键是要有独立的监督机构,才能给各类社会力量提供管理保护地的机会,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支持自然保护工作。自然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
哎哟我跑开 :向@珞珈秦天宝 提问:立法保护自然遗产固然好,但是这是目前环保立法执法方面最急需解决的事情吗,解决环境问题也要有轻重缓急,您认为环保立法执法方面目前最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http://t.cn/zOfk2gg
珞珈秦天宝
:
我觉得你这个问题特别好。不是所有的环境问题,一制定立法,就迎刃而解了。就保护地(自然遗产)而言,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对现行立法进行审查,看看现行法律体系是否发挥了作用,有没有弊端、弊端哪里(立法、执法、守法环节);
珞珈秦天宝
:
只有找准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去解决问题。看看是立法本身有缺陷,还是执行不力,抑或守法不足;或者是三者都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列出优先事项。做出轻重缓急哦的判断。而不是现在这样,盲目推行一部会导致更大混乱的立法。
霞空万里云 :向@珞珈秦天宝 提问:请问国外是否有适合我们中国借鉴的例子呢?我记得有一部美剧中就运用过一部法律,制止了企业企图破坏自然风景谋取经济利益。 http://t.cn/zOfk2gg
珞珈秦天宝
:
我们国家现在的问题主要还不是法律缺失,而是执行不力。现行的很多法律和法规,都禁止企业破坏保护地,不管其是否盈利。现行立法虽然有很多不足,但如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我们的自然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解焱
:
国外一定有可以借鉴的例子。不过,中国可以走在世界前列,不一定一定要学国外。我觉得我们想要立的这部法律,无论最后是叫什么名字,但是有几个原则:要为保护提供多样化手段、要为提高管理水平提供监督机制、要为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保护提供平台和机会
天1866
:向@解焱 提问:上海崇明岛国家地质公园就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在全国有多少这样的自然遗产需要我们去保护的,具体都在哪些地方,叫什么名这?几十年后或者说几年后是不是就会从earth上消失?
http://t.cn/zOfk2gg
解焱
:
我国有很多值得中国人自豪的地方,也是为人类提供各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方。这张图上可以看到我国需要优先保护的地方,必须要用多样化方法,建立保护地网络,才能保护住这些地方,为了我们的子孙,也为了我们自己。http://blog.sina.com.cn/s/blog_7648860901012f09.html
毕节学院王志兵
:向@珞珈秦天宝 提问:《自然遗产保护法》征求稿草案有哪些弊端?为何遭到学者们的强烈反对?什么样的法律可以使我国珍贵的自然遗产得到最有效保护? http://t.cn/zOfk2gg
珞珈秦天宝
:
本项立法草案最大的弊端在于:它虽然希望对我国珍贵的、需要保护的特定区域进行保护,但是却没有遵循保护地保护地基本规律以及我们国家实行多年、也算成功的保护实践经验,而创造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自然遗产”的概念。
珞珈秦天宝
:
要使得自然遗产(和其他保护地)获得最有效的保护,立法首先要能尊重和体现自然规律和要求,同时能够适应本国的具体实践和条件。
calvin1594 :向@珞珈秦天宝 提问:老师,您好!《自然遗产法》如果本次人大未审议通过,您觉得立法机关还会继续推这部法律么?如果转而推行《保护地法》,您觉得如何跟现行有关条例进行协调?谢谢! http://t.cn/zOfk2gg
珞珈秦天宝
:
回到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本部立法的目的究竟为何?一部设计良好、便于实施的立法,必须考虑两方面的协调性。内部协调,即立法各章节和各条款之间的协调;外部协调,即立法与其他现行立法之间的协调和衔接。
解焱
:
保护地法将对所有保护地进行分类、分区管理,在提供了多样化方法的同时,提供了明确的管理标准,让管理人员明白什么区域中可以做什么事情,什么区域中不可以,这将大大提高管理有效性。同时为监督机构提供评估标准,很容易判断哪些地方什么活动是违法的。
benben_scarf :向@解焱 提问:是不是不用那么坚决地反对《自然遗产保护法》?法律都是在不断修订和完善的。先从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着手进行法律保护,再逐步向保护地迈进也不失为一种良策吧?问题的解决总要有侧重。有法律总比没有任何法律要好吧。您说呢? http://t.cn/zOfk2gg
解焱
:
我反对这种想法,法律应当立出来基本能够维持50年以上不变的,要立就要立一个有用的法律,否则立一个没有什么用处的法律,过几年再改,不仅浪费法律资源,也浪费保护自然和生物多样性的时间。生物多样性仍在在继续快速地丧失,这个局面不改变的话,将影响深远
珞珈秦天宝
:
您这种想法本身是很好的。但问题是:即使没有正在起草的《自然遗产保护法》,我们现行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也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新制定的立法,不仅没有很好的协调两部法规,反而造成了更大的混乱。这就不再是“聊胜于无”了,您说呢?
calvin1594 :向@解焱 提问: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您所提的建议是说自然遗产领域监督权和管理权分开,那么行使监督权是单独设立一个机构?还是设立部门协调委员会?我想请问您如何解决目前我国部门利益纵横交错的格局? http://t.cn/zOfk2gg
解焱
:
我的建议是将环保部明确为保护地的监督部门,将其管理的所有自然保护区交给其他部门进行管理,环保部集中精力只做监督。其生态自然保护司系统可以一直到县里,已经有很多生态保护的经历,只需要明确其监督职责,实现监督权独立是可行的
访谈嘉宾
主持人
微访谈列表
进行中
2013年05月20日 09:30-11:00
未开始
2013年05月20日 14:30-15:30
2013年05月20日 15:00-16:30
2013年05月20日 15:00-16:00
2013年05月20日 15:00-16:00
2013年05月20日 15:00-16:00
2013年05月20日 17:00-18:00
2013年05月20日 20:00-21:30
2013年05月21日 10:00-11:00
2013年05月21日 10:00-11:00